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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第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审评机构组织专家对石斛原球茎等6种物质申请新食品原料、混合三烯生育酚浓缩物等12种物质申请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氧化铁铬等5种物质申请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的安全性评估材料进行审查并通过。
特此公告。
附件:关于石斛原球茎等23种“三新食品”的公告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4年2月29日
相关链接:解读《关于石斛原球茎等23种“三新食品”的公告》(2024年 第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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