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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健康服务业50条出台
简介:2018年7月,上海市发布《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本市健康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一流医学中心城市的若干意见》,业内称为“上海健康服务业50条”,文件中提出诸如“在公立医院推行全职、兼职等不同的医师执业方式”、“支持具备全科医师资质的执业医生开办全科诊所,并实行备案制”、“先行放开100张床位及以上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全科诊所和中医诊所的规划限制”等政策举措,不仅在上海医疗卫生政策历史上开放力度最高、改革力度最强,在全国范围内也是遥遥领先。
点评:“医生不流动,医改难成功”,当医生能够流动起来以后,一方面利好社会办医,另一方面就能形成医生技术劳务的市场价格。总的来说,鼓励社会办医形成品牌效应,其中特别看重人的资质。允许一个医疗机构开展哪些医疗技术、配什么样的设备,也主要是看医生的资质,而不是看医院的等级。(中欧卫生管理与政策中心主任蔡江南教授)
2、互联网医院时代来了!
简介:4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正式印发,提出鼓励医疗机构应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拓展医疗服务空间和内容,构建覆盖诊前、诊中、诊后的线上线下一体化医疗服务模式,允许依托医疗机构发展互联网医院。同时,对发展远程医疗提出明确要求。 2018年9月,卫健委、中医药管理局印发《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等3个文件的通知》,落实互联网医院、互联网诊疗行为的具体管理办法。
点评:互联网医疗发展势不可挡!互联网信息技术正在给中国医疗界带来体验革命,更为合理、高效地配置优质医疗资源,助力医疗机构服务升级。
3、卫健委大放权!《医疗技术应用管理办法》重磅修订
简介:2018年11月,重新修订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正式施行。此次修订去掉了《管理办法》中建立医疗技术准入制度等规定,对于医疗技术临床应用不再强调“分级分类”管理,废除了“对第二类和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前实行的第三方技术审核制度”,对禁止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即“禁止类技术”)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对需要严格监管的(即“限制类技术”)实行备案管理,其他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由决定使用的医疗机构自我管理。
点评:尽管《新管理办法》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准入制度取消了,也仅仅只是放弃了原本行政机关并不专业的对技术的管控,但对医疗机构内部管理却并没有放松。此次修订,对于社会办医疗机构和公立医疗机构理应是一个标准,既是管制的放松,有利于社会办医疗机构和自由执业的医生,放手开展适宜的医疗技术,但也是对医疗机构服务能力自我做出客观评估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没有金刚钻别揽瓷器活。(陕西省山阳县卫计局副局长徐毓才)
4、《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正式施行
简介:2018年6月,《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经国务院第13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医疗纠纷如何预防处理、是否赔偿不再以是否构成“医疗事故”为基础,而是以医疗机构是否存在医疗过错为前提。
点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正式实施,对于医院及医务人员来说,临床工作中,风险管理必须提到重要位置,开展医疗技术服务必须与其能力相适应,紧急救治“规矩”得到再一次重申,而病人可以复印全部病历,给病历书写与管理提出了严峻挑战。此外,发生医疗纠纷,医疗机构应当告知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有了明确规定,医务人员有必要仔细学习好条例,避免临床工作中出现问题。
5、欺诈骗取医保基金将被严处!
简介:2018年12月,国家医保局印发《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对涉及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参保人员、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等各方的欺诈骗保行为做出严格规定。
点评:在国家医保局主导的强势医保时代,医疗机构及其管理者诈骗医保基金将越来越难,付出的代价将越来越惨重!
6、医卫行业全面进入严管时代!
简介:2018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对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进行改革完善。从重点监管公立到全行业监管、加强医疗卫生行业全过程监管、并要求建立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制度。完善以执业准入注册、不良执业行为记录为基础的医疗卫生行业信用记录数据库。建立医疗卫生行业黑名单制度,加强对失信行为的记录、公示和预警。
点评:国家卫健委的成立,标志着卫生领域的监管将越来越严格,从医务人员到医疗机构,不规范诊疗行为将被严格监管和处罚,加速行业人员及机构的淘汰机制建设。
7、公立医院加强党建工作
简介:2018年6月,中央下发了《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意见》明确公立医院将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且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院长不可兼任党委书记。医院领导人员要确保把主要精力和时间用于医院管理,允许实行院长聘任制,推进职业化建设。
点评:在双领导核心的公立医院,院长的权力将受到一定程度的约束和监督,可能让一些院长不在肆无忌惮地以为专权和谋私利,但也不排除未来会出现院长和书记一起落马的案例。而院长职业化改革也或将伴随着公立医院改革很快推向全国。
8、药房托管被画上句号
简介:11月26日,国家卫健委《关于加快药学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发布,其中明确规定:坚持公立医院药房的公益性,公立医院不得承包、出租药房,不得向营利性企业托管药房。短短40多字,给多年来争议不断的药房托管画上了句号。
点评:卫健委叫停药房托管,提出转变药学服务模式,提高药学服务水平,促进合理用药、提高医疗质量、保证患者用药安全,非常重要非常必要,也是对类似于药房托管这类“伪改革”的纠正,无疑是正确的。但作为公立医院,政府应该更多的承担起政府的责任。否则,托管的停了,没托管的肯定不会再做了,但老百姓的病还要看,医院还要办,因此给叫停药房托管一些实实在在的支持。(陕西省山阳县卫计局副局长徐毓才)
9、全科诊所大松绑
简介:1月24日,中国政府网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意见》,对于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全科诊所方面再次大松绑。《意见》指出,要落实国家关于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医疗机构相关规划布局不对全科诊所的设置作出限制,实行市场调节。支持符合条件的全科医生个体或合伙在城乡开办全科诊所,为居民就近提供医疗保健服务。鼓励二、三级综合医院与辖区内全科诊所建立双向转诊机制,畅通转诊渠道。加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与社会监督,促进全科诊所规范发展。
点评:在主流国家的医疗卫生体制中,医生开的私人诊所都占据着超过半壁江山的诊疗服务量,而我国则差距甚大。可以预见的是,随着政策的开放,以及医生们日渐觉醒的意志,中国诊所正规军正在崛起!有望占据中国医疗市场的半壁江山,并成为分级诊疗制度的中流砥柱!
10、医生高级职称评审迎来改革
简介:浙江省将全面下放卫生高级职称评聘权限,推进医疗卫生单位自主评聘改革。据了解,从今年起,浙江省卫生高级职称评聘权限下放到三级医院、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牵头医院等级为二甲(含)以上的县域医共体,实行单位自主评聘。省主管部门不再组建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不再颁发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医院等级为三级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实行自主评聘,其它社会办医疗机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属地设区市高评委负责评审。
除浙江外,全国多省均出台下放卫生高级职称评聘权限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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